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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本教研

2018年12月28日 11:10:36 访问量:3589

                        什么是校本教研

(一)校本教研的概念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慕菊指出,以校为本的教研,是将教学研究的重心下移到学校,以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理论和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强调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的主体,理论和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强调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经验的总结、理论的提升、规律的探索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保证新课程改革实验向纵深发展的新的推进策略。校本教研是基于校级教研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其基本特征是以校为本,强调围绕学校自身遇到的问题开展研究。学校是教学研究的基地,教师是教学研究的主体,促进师生共同发展是教学研究的直接目的。

概括地说,校本教研,就是为了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依托学校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特色进行的教育教学研究。

有关专家认为,所谓校本教研,也就是教师为了改进自己的教学,在自己的教室里发现了某个教学问题,并在自己的教学过程中以追踪或汲取他人的经验解决问题。也有人把这称之为“为了教学”、“在教学中”、“通过教学”。

“为了教学”,是指校本教研的主要目的不在于验证某个教学理论,而在于“改进”、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升教学效率,实现教学的价值。

“在教学中”,是指校本教研主要是研究教学之内的问题而不是教学之外的问题;是研究自己教室里发生的教学问题而不是别人的问题;是研究现实的教学问题而不是某种教学理论假设。

“通过教学”,是指校本教研就是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发现和解决问题,而不是让教师将自己的日常教学工作放在一边,到另外的地方做研究。

(二)校本教研的主要特征

第一,校本教研的主体是教师。教师即研究者,是新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一。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明确问题,并以此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以研究者的身份置身于教学情境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对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使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

第二,校本教研是在教育教学情境中生成的教学研究。校本教研不同于学术性的专业研究,而是基于学校,为了学校而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研究。这种研究的重心在学校,基地也在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学一线教师是研究的主体,专家及其他教研人员下到学校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三,研究对象是教学中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是教师自己的问题。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能够直接了解到教学的困难和问题,能立刻感知问题的所在。因而,教师最有条件也最有资格开展这种应用型研究。许多教学问题如果脱离具体的教学实践去研究——尽管理论上看上去很完美,实际上是经不起教学实践的检验的。多年来师范生最感枯燥无味的课程恰恰是教育学和心理学,这是最有力的证明。因为它和真实的教学情境有距离,也无法解决具体教学中的问题。在具体教学情境中出现的问题,只有任课教师才最有资格去研究它,解决它。

第四,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始终贯穿在研究过程之中。教师个人的自我反思、教师集体的同伴互助、专业研究人员的专业引领是开展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化成长的三种基本力量。自我反思是开展校本课程的基础和前提。校本教研只有转化为教师个人的自我意识和自觉自愿的行为,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和实施。校本教研是一种合作性的参与式研究,强调研究的民主性,包括教师之间、教师与专家、学校管理者、其他合作者之间的相互协作与支持。以校为本的教研,还应有专业研究人员的参与,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争取他们的支持和指导。专业研究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满腔热情,积极主动地参与校本教研制度的建设,努力发挥专业引领的作用,为学校和教师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并虚心向教师学习,在改革的实践中不断地提高自己。

(三)校本教研的基本理念

校本教研的理论基点是,学校是真正发生教育的地方,教学研究只有基于学校真实的教学问题才有直接的意义。校本教研旗帜鲜明地强调三个基本理念:第一,学校是教学研究的基地;第二,教师是教学研究的主体;第三,促进师生共同发展是教学研究的主要而直接的目的。

第一、学校应该是教学研究的基地

校本教研强调学校是教学研究的基地,这意味着要把教学研究的重心置于具体的学校教学情境中,因为教学研究的问题是从学校教学实践中归纳和汇集的,而不是预设和推演的,所以要在学校的教学情境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对于许多教学问题,如果脱离了具体的教学情境抽象谈论是容易做到的,但意义不大。比如,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三级课程管理政策对学校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不仅要创造性地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还有权力和责任开发适合本校特点的校本课程,这样就会出现与以往任何时候都很不相同的教学情境,再加上各个学校的情况差异较大,对于具体学校而言,解决所谓“面上”的教学问题就显得不那么“真实”,总有一种隔离感,不能对学校的教学实践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校本课程如何开发?综合实践活动如何开展?大班额背景下如何体现学习的自主性、合作性和探究性?等等之类的问题,只有把它们置于学校的具体教学情境中才可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如果教师持续地关注某个或某些有意义的教学“问题”,想方设法(“设计”)在教学“行动”中解决问题,并且不断地回头“反思”解决问题的效果,那么教师的教学工作就同时具备了教学研究的性质,教学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强调教学研究的基地是学校,这意味着教学研究的工作方式将发生很大变化。一方面,学校内部的教学研究要立足于学校自身的真实教学问题,另一方面,校外教学研究机构不仅要采用自上而下的工作方式,还要更多地采用自下而上的工作方式,倾听和反映学生、教师和校长的教学要求和教学问题。教学研究除了研究教材、教参和教法之外,还要重视研究学生、研究课堂、研究学校、研究课程。如果只是传达指示和分派任务,即使天天在学校,也不能说教学研究的基地在学校。

第二、教师应该是教学研究的主体

校本教研强调教师是教学研究的主体,认为教学研究不能只是少数专职研究人员的专利,还应该是所有教师的权力和责任。只有当越来越多的教师以研究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教学实践和教学工作,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高解决实际教学问题能力的时候,学校教学质量的普遍提高才有真正的可能。

以教师为主体所从事的教学研究不同于以倡导“思想观念”和“理论流派”为己任的象牙塔式的研究,应该是“问题解决”式的行动研究,自觉和主动地致力于探索和解决自身教学实际中的教学问题,从而达到改进教学实践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强调教师是教学研究的主体,就应该对中小学在教学研究中的一些误区加以澄清。例如,在一些学校,教学研究项目仅由学校个别科研能人乃至校外专家代劳,或者教育科研项目越做越大,甚至动辄就要形成某某理论,这不仅让广大教师对教学研究望而却步,也否定了教师从事教学研究的权力和责任,而且这样的研究游离于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之外,脱离教师的经验范围,对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起不到应有的支持作用。这些现象的存在和蔓延,会使教学研究越来越远离学校的教学实践,这与校本教研机制方面的制度建设跟不上有密切关系。加强校本教研,必须提高教师教学研究的意识和能力。教师成为教学研究的主体是整个教育创新的活力所在。

第三、促进师生共同发展应该是教学研究的主要而直接的目的

校本教研,无论作为一种教学研究活动,还是作为一种教学研究机制,其直接目的都是为了改善学校实践,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和学生共同发展。其中的核心是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身心健全发展,这是体现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内容。丢掉了这个直接目的,“以校为本”就会变成一句空话。

考察教学研究的直接目的是否指向改善学校实践、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和学生共同发展,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看它是否植根于教师和学生的日常教学活动,是否与学校日常教学行为的改善联结起来。而且,评判的最终主体应该是学校的校长、教师和学生,不应该是学校之外的其他主体。这一点,需要有制度上的保障,也就是说,当学校认为教学研究没有直接指向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时,他们应该在制度上能够很顺畅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要求。这并不是否定校外评价的重要性,而是要在制度上确认校内评价的应有地位和作用。校本教研的成果,包括它的目的指向,应该由学校师生自己确认,这一点在制度上应该获得更多的鼓励和肯定。教学研究中存在的一些为研究而研究、为“装门面”而研究的现象,是与校本教研的基本理念背道而驰的。

                                                                                                                     2018.12.29

                                                         教科处

 

编辑:石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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