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必知的“十八不”
1.不要用敲打讲桌的方式平息教室内的喧闹声或提起学生的反感。
2.不要因一点小事就生气地离开教室。
3.不要用大声吼叫的方式批评学生。
4.不要在公开场合点名批评甚至羞辱学生。
5.不要在学生犯错误时动不动就通知家长。
6.不要在批评学生时翻旧账。
7.不要用过激的言辞夸大学生的缺点和错误。
8.不要在饮酒后批评学生。
9.不要从窗外或后门窥视学生。
10.不要在甲学生面前大谈乙学生的不是。
11.不要用轻蔑的言辞或表情对待学生
12.不要把学习成绩作为评判学生的唯一标准。
13.不要在批评学生时涉及学生的生理缺陷或家庭背景。
14.不要把不良情绪带到课堂。
15.不要在学生面前指责甚至诋毁其他教师。
16.不要在与学生谈话时目光游移、心不在焉。
17.不要忽视学生的任何闪光点。
18.不要迁就学习成绩好的学生的小过错。
高三教务处
20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