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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安排和要求

2012年10月12日 00:00:00 访问量:1726

 

 

廊坊市第十五中学

对综合实践活动安排和要求

一、   规定

按要求,应届高中毕业生在三年(6个学期内)应获得综合实践活动23个学分,包括:

1)研究性学习15分,前5个学期完成,一次3

2)社会实践6分,在前5个学期任何3个学期完成,一次2

3)社区服务2分,前5个学期中任何一个学期完成,一次2

、安排

(一)2010级前四个学期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排

学期

项目

主题

指导教师

学分

2010-2011

研究性学习

学生消费与学生消费习惯的关系

张军广

3

社会实践

军训

魏永耕

2

社区服务

 

 

 

2010-2011

研究性学习

燃放爆竹的利与弊

张军广

3

社会实践

生产劳动拔草

魏永耕

2

社区服务

 

 

 

2011-2012

研究性学习

如何制定班规规

张军广

3

社会实践

参观工厂

魏永耕

2

社区服务

养老院敬老

魏永耕

2

2011-2012

研究性学习

考试焦虑的成因与预防

张军广

3

社会实践

 

 

 

社区服务

 

 

 

 

 

 

 

 

 

 

 

 

 

 

 

 

 

 

(二)2011级前两个学期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排

学期

项目

主题

指导教师

学分

2011-2012

研究性学习

燃放爆竹的利与弊

张军广

3

社会实践

    

魏永耕

2

社区服务

 

 

 

2011-2012

研究性学习

春节民俗风情的演变

张军广

3

社会实践

百里远足活动

弟子规学习与实践

魏永耕

2

社区服务

 

 

 

 

 

 

 

 

 

 

 

三、要求

(一)高二,高三级部必须按照以上安排,详细计划,组织到位,在201311日之前完成本年级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档案整理工作,建立每个学生档案袋。

(二)高一年级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指导意见(综合实践活动)》并本结合《安排和要求》制定本年级三年的综合实践活动计划和工作推进表,切实组织实施,并将计划提交教务处,校长和董事长,教务处将按计划完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评分;同时,高一年级要做好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存档工作,建立完整的档案袋。

(三)高二年级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指导意见(综合实践活动)》并结合本《安排和要求》制定本年级以后的综合实践活动计划,切实组织实施,并将计划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按计划完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评分;同时,高二年级要做好以后的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存档工作,建立完整的档案袋。

(四)、高三年级要计划研究性学习的最后一个主题并组织实施,并将计划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按计划完成研究性学习的评分;同时,高三年级要做好本次研究性学习的存档工作,建立学生完整的档案袋。

(五)各年级要根据《河北省普通高中基础算素质评价参考量表》,组织本年级班主任在每个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做好学生基础素质评价。

(六)各部门、级部,班主任要切实贯彻本《安排和要求》,完成相应的评价工作和任务,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造成学生不能毕业和参加高考,学校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廊坊市第十五中学

2012-10-10

 

 

编辑: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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